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外墙保温及干挂大理石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8-23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招标项目编号:0701-114110150055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外墙保温及干挂大理石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预算348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外墙保温及干挂大理石工程,建筑面积:3887㎡;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人民大街6142号;

2.4 计划2011年9月17日开工,计划2011年10月25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有效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资质证书;具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窗口(普阳街3177号)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8月30日9:00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八楼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1年9月13日9:3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长春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

办公地址:人民大6142号

联 系 人:刘士昌

联系电话:15604319981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吉林省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702-2室

联 系 人:张琼

联系电话:0431-88018021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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