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剧院外幕墙石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20 00:00:00   编辑:石材网

一、招标条件

宁夏大剧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由自治区发改委批准建设,批文编号为宁发改〔2009〕178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使用单位为自治区文化厅,招标人为本项目代建单位,即宁夏博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宁夏大剧院外幕墙石材采购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0730-1161GDXB6601/0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剧院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博物馆东侧,银川市文化艺术中心南侧,规划建筑面积48610㎡,主体地上6层(穹顶最高点高度56.6米),地下一层(局部三层)。

招标内容:外幕墙石材采购,面积为:约2万㎡,材质:花岗岩 国产白麻。具休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A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地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板材年加工能力达10万㎡以上的石材加工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年加工能力10万㎡以上的证明材料)

2、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如拥有石矿开采权或与石矿签订的矿山石材原料采购协议、合同,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石材加工企业有石材原料储备或有把握采购到石材原料也可投标。

4、近三年内应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5、投标人具备石材切割、抛光、异型装饰石材加工等石材加工设备及生产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9月19日到2011年9月23 日 ,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上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银川市文化西街106号银川国际贸易中心A座301楼进行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7:00时(北京时间),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25号中航招标二楼商务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须邮购招标文件者,另加手续费(邮购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9时 30分,地点在宁夏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文化西街108号四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

联系人:张正彪

电话:0951-5692101

电子邮件:zzb10632391@163.com

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8号

邮编:750004

传真:0951-5692101

招标人:宁夏博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宝琳

电 话:0951-5692121

电子邮件:bozheng2009@126.com

邮 编:750001

代理单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瑾 李磊

电话:0951-6082925-808/810

电子邮件:76665132@163.COM

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25号

邮编:750001

传真:0951-6083902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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