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山路改造工程石材采购及服务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11-11-02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重新招标)
编号: BXL110020-02HG
一、招标人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摄山路、步青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批文号:宁仙大委复字【2011】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 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摄山路改造工程石材采购及服务
2)工程地点:仙林大学城摄山路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规模: 约8500?O 5)供货时间要求:接甲方通知后20天内交付
6)合同估算价:120万元 7)招标内容:石材采购及服务
8)材料主要品种: 火烧面芝麻白花岗岩;光面芝麻白花岗岩;光面中国黑花岗岩;荔枝面济南青花岗岩;荔枝面金麻花岗岩;黄木纹花岗岩碎拼
四、报名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五、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11月1日至 2011年11月7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在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估衣廊长江花园5号702室)处受理报名。
3、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的石材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采购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代理商必须提供石材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提供有效授权证明)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2008年1月(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石材业绩。(提供合同)
10、投标人需提交2011年4月(含4月)以后由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查部门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记录的证明。(提供合同无行贿行为记录的证明)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七、其它: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派遣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3)投标人投标时的品牌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投标人需提交2011年4月(含4月)以后由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查部门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记录的证明;
(6)本项目报名即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估衣廊长江花园5号702室
代理机构邮编:210018
代理机构传真:84717863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浩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4706268
本公告有效发布时间为 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7日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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