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香苑西园小区石材幕墙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30 00:00:00   编辑:石材网

一、盐城市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盐城市香苑西园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立项批文号:盐发改审[2010]229号),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盐城市香苑西园小区石材幕墙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及投标。中标单位中标后须与西园小区的土建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由总承包单位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香苑西园小区石材幕墙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胜利路东、纬九路北和盐塘河南、跃马路西地块。

3、项目规模:香苑西园小区为17幢高层住宅楼(框架结构,最高32层),总建筑面积约310000m2,外墙石材幕墙工程造价共约150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合格,招标人要求本幕墙工程的质量不影响土建总承包单位对香苑西园小区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评定。

6、工期要求:要求合同工期为90日历天,计划于 2011年12月16日开工。

五、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香苑西园小区石材幕墙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资质(投标报名时应提供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5人】自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2007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后承建过单项合同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并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的幕墙工程(施工内容含石材幕墙)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业绩资料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同时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单项合同额指标和石材幕墙施工内容均须在施工合同原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中有所体现,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单项合同额指标和石材幕墙施工内容如在上述三项原件材料中均未体现,则投标人也可以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的相关证明,并经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认可,视同有效。招标备案可为合同加盖备案章、中标通知书中有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备案用章】。

七、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s://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口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1年11月25日16:00时至2011年12月2日17: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1月25日16:00时至2011年12月5日17: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戴磊磊、陈玉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5-88351863

联系地址: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时间: 2011年11月25日 网址:https://www.jsrhzh.com

附件一:

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原件为准:

(1)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5人】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符合本公告业绩材料要求的业绩材料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及修改文件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 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工期要求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答辩)(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0~18.0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的,得基本分1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打分范围为1-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且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