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2-09-03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本规范共分1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设计规模及依据、厂址选择与总体规划、总图运输、荒料堆场、生产工艺、电气与自动化、建筑与结构、给水与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辅助生产设施、节能、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邮政编码:100035),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

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

详情见附件:


来源: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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