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石材起纠纷 经调解两家握手言欢
发布时间:2013-03-26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我在东建材市场买的飘窗石器,与我看的样板有出入,我不想要,老板不退定金,今天和卖家到工商局协商。”3月25日上午,记者赶到开封工商禹王台分局繁塔工商所,看到投诉者高女士已经来到,工商局相关人员正在详细的向高女士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随后,记者采访了高女士,她苦恼的告诉记者:“装修个房子不容易,他们不守信用,我家的飘窗到现在也没装上,我都不敢再买他们家的东西了。”
据记者了解,在2012年6月20日,高女士在东建材一家石材店定做了两块飘窗石材,并交100元的定金,而且和卖家商量好定做飘窗的石材不能和样品有太大的差异。在2012年的8月份的一天,高女士在卖家的加工厂看到了定做的长2米、宽0.9米石材,其中一块特别不好,颜色也有出入,要求调换,结果调换后的石材更不好,石材上有很大的锈迹像旧的一样,高女士不满意要求他们拿正品,卖家老板说不做高女士的生意、也不退钱。经多次调解卖家老板只答应退50元钱,而高女士要求卖家老板退回100元定金,结果他们没有达成协议。
在工商部门的相关人员和记者调解下,卖家老板答应退给高女士60元定金。高女士和卖家老板握手言欢,卖家老板称:欢迎再次到他们店买东西,童叟无欺。
来源:开封网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上一篇: 漫画讲述石材历史这个大学生的作业
下一篇: 山东嘉祥:石雕文化产业“蛋糕”越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辽宁凌海市长赵强主持召开石材产业座谈会,推动凌海与麻城合作,共谋石材产业高质量发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