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区一石材加工店未验先投,拟罚20万元
发布时间:2018-07-20 14:54:55 编辑:石材网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8批第43号转办件,反映蓬江区棠下镇虎岭管理区保和村一石材厂,距离小学直径距离不到一百米,每天不定时排放刺鼻的气味。收到交办案件后,蓬江区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反映的石材厂为蓬江区宛玉石材加工店,该公司未办理环保报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期间,该店正在生产,生产期间产生大量粉尘,企业通过简易的洒水设备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冲洗,未被冲洗的粉尘则通过设备排旁的排气扇以及窗户扩散到外环境。 蓬江区环保局拟对蓬江区宛玉石材加工店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马上停止石材加工项目的生产,并拟罚款20万元。
▲执法人员对蓬江区宛玉石材加工店进行现场检查
目前,该案已办结。下一步,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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