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对乌兰浩特市成峰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10:20:28   编辑:石材网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公 告

乌检民公告〔2022〕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乌兰浩特市成峰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矿山企业自停产关闭至今未对所开采的矿山地质环境履行修复治理义务,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联系人:汪双、谷艳坤

联系电话:17548239112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17日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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