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分离”制度全面落地!多省区颁发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

发布时间:2025-10-01 14:25:30   编辑:石材网

据不完全统计,近期,湖南、四川、宁夏、内蒙古、甘肃等多个省/自治区陆续颁发了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后,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在地方层面的全面落地

据悉,长期以来,中国勘查、采矿许可证具有“一证载两权”的特点,即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既是物权证书,也是行政许可证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矿业权管理制度进行重构,实行矿业权物权登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许可相分离制度,结束了“一证载两权”的历史,在法律层面明确矿业权作为用益物权的权利属性,为权证分离改革提供了法理依据。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二条,“设立矿业权的,应当向矿业权出让部门申请矿业权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矿业权出让部门应当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矿业权登记簿,并向矿业权人发放矿业权证书。矿业权变更、转让、抵押和消灭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矿业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抵押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推动新矿产资源法实施落地,多地深入推进矿业权管理“权证分离”,以优质高效服务有效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为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效率、促进矿业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具体如下:

内蒙古

9月2日,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向包头市生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新矿产资源法实施后的内蒙古自治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和采矿许可证书。这一标志性事件,宣告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在内蒙古自治区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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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副处长王彦表示,“权证分离”使得物权归属和行政监管各归其位。在包头颁发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和采矿许可证书两个“首证”,标志着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市场化改革在地方落地。

江西

9月5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分别向婺源县义鑫矿业有限公司、江西乌石山矿业有限公司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探矿权)、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和采矿许可证书,标志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在江西省正式落地,结束了矿业权“一证载两权”的历史。

新矿产资源法施行以来,在自然资源部及江西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指导下,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迅速推进政策落地。编制发布临时服务指南、升级改造省级矿业权审批登记系统,实现矿业权登记业务“减要件、优流程、提效能”的目标,快速落实新旧制度无缝衔接,为企业提供贴心、专业、高效服务。

此次证书的颁发,既是江西省落实新矿产资源法的具体实践,也是提升矿业权管理水平的重要成果。下一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深化新矿产资源法实施成效,指导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服务企业高效办理矿业权不动产权登记与许可证书,切实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

云南

9月6日,云南省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颁发,文山中泰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永雷成为首位持证人。这标志着云南省矿业权管理由原来的“一证载两权”模式转化为“权证分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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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推动新法规落地见效,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作,优化申报流程、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服务效能,协助企业推进矿业权不动产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的申报工作,顺利颁发了全省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为全省矿业权管理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宁夏

9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为宁夏源丰煤业有限公司湾岔沟煤矿颁发了全区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业权管理正式由原来的“一证载两权”模式转化为“权证分离”模式,实现了矿业权登记由“审批登记”到“物权登记”的根本性转变,是更好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促进矿业权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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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新制度落地,宁夏自然资源厅全面升级了审批系统、优化申报流程、强化部门协同,实现矿业权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在程序、信息和发证环节的有机衔接,保障企业“申一次、领两证”。

湖南

9月10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在长沙为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威溪铜矿采矿权人颁发全省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和首本采矿许可证,标志着湖南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在湖南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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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新矿产资源法在湖南实施落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结合全省矿业权审批登记一体化改革,切实提升审批质效,深入推进矿业权管理“权证分离”,以优质高效服务有效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为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效率、促进矿业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川

9月10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在政务服务窗口向峨边昌源矿业有限公司青山磷矿颁发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后的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和采矿许可证。这标志着四川矿业权管理由原来的“一证载两权”模式转化为“权证分离”模式。

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证不仅是四川的首次实践,也是全国范围内‘权证分离’较早落地的案例。‘首证’的颁发,更加强化了对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助于进一步增强矿业权人安全感、获得感,提振矿业权人加大投入、加快探采、实现增储上产的信心,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效率,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胜势。”

青海

9月16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向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首本电子版及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和采矿许可证,标志着青海省成为落实新矿产资源法要求、实现矿业权不动产登记和勘查许可登记“两证分离”的省份之一。

新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一网通办模式,通过更新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升级改造矿业权管理系统,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新旧政策无缝衔接,实现青海省矿业权登记由“一证两权”向“两权两证”的根本转变,更好的维护了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福建

9月18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为福建福多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温郊赤坑萤石矿颁发全省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在福建正式落地,矿产资源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迈入新阶段。

为推动新矿法贯彻实施,在衔接过渡期,福建省协同联动,多向发力。一方面,强化业务培训。召开矿业权管理衔接业务培训会,解读新矿法实施过渡期矿业权登记管理相关政策,提出下一阶段矿业权登记、许可、矿产资源勘查方案等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开展跨省交流。赴江西省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调研,实地考察德兴市德兴铜矿区和金山金矿;与浙江省地质院调研组开展矿业权出让、矿业权管理等方面交流,分享典型经验,共同破解难题。

安徽

9月19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向旌德县旌阳镇新桥吴家萤石矿采矿权人颁发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安徽省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也标志着安徽省矿业权登记由“审批登记”到“物权登记”的根本性实现,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在安徽正式落地实施。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升级改造矿业权审批系统,优化申报流程、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新旧制度无缝衔接。9月2日,该厅发布公告,明确新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制定探矿权登记、采矿权登记、勘查许可、采矿许可、矿业权抵押、矿产资源勘查方案、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等过渡期内临时服务指南,持续提升省级矿业权审批登记效率和便利度。

责编 | 王焱·校对 | 田萌萌 · 审核 | 张朋

来源:各省区自然资源厅


来源:中国砂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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