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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1:55:05   编辑:石材网

海曙区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海曙区下辖9个街道、7个镇、1个乡,全区主要国有自然资源类型有土地、矿产、森林、水等自然资源。

(一)土地资源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区土地总面积为5.95万公顷,其中耕地10274.40公顷,园地2781.97公顷,林地27506.22公顷,草地291.8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268.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52.3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343.32公顷,其他土地1100.51公顷根据海曙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的耕地保护目标,海曙区2024年末耕地保有量省级下达考核目标为0.98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省级下达考核目标面积为0.6403万公顷。根据2024年度宁波市对海曙区的耕地保护考核结果,海曙区2024年末耕地数量为1.01万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0.6365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存在0.0038万公顷缺口2024年,海曙区完成出让地块用地10宗(含市本级地块)16.66公顷,实现出让金13.40亿元;其中商服地块9宗、工业用地1宗。完成划拨供地88宗,集体土地供应2宗,总面积约247.28公顷。

(二)矿产资源情况。

海曙区列入《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共有泥炭、萤石和矿泉水3种,共4处矿产地。其中望春泥炭矿位于集士港和高桥一带,探明资源量260.6万吨,因矿层薄、品质差而无开采价值;位于高桥镇岐湖村周家浦的萤石矿探明资源量17万吨,现被杭甬高速压覆不具备开采条件;两处矿泉水矿分别为横街镇梅梁桥村的灵峰矿泉水矿区、龙观乡龙谷村的五龙潭矿泉水矿区,探明每处日涌水量均为65立方米,年可开采量均为1.54万吨,其中五龙潭矿区因水质不达标已停产多年。全区其它金属、非金属、能源矿产资源缺乏。

(三)森林资源情况。

截至2024年底,海曙区森林总面积2.74万公顷,内生态公益林面积2.11万公顷,其中省级公益林面积1.14万公顷,市级公益林面积0.97万公顷,全区森林覆盖率达46.57%,较去年增加0.46%。林木蓄积量达182.62万立方米,较去年增加11.02万立方米。(森林面积包括林地内和林地外覆盖乔木、竹林地块面积总和)

)水资源情况。

海曙区现有水域主要为河道、湖泊、水库、山塘、其他水域等五类,水域面积约35.22km2,水域容积约36987万m3,水域面积率为5.91%。海曙区共有河道460条,河道总长约949.49km;湖泊1座,水域容积约53万m3;各类水库山塘99座,总库容2.86亿方,其中大型水库2座(周公宅、皎口,市局直管)、中型水库1座(溪下)、小型水库21座、山塘75座、水电站12座。

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强化人才建设与基层赋能。

对照《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人才发展实施方案》推进人才建设,引进高学历人才4名(含博士1名、研究生3),优化自然资源系统人才学历结构。依托“资规大讲堂”平台,开展业务轮训、法规条例培训、心理健康讲座等8期,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强化政治引领,围绕“两统一、六方面”职责,深化基层所“一统三化”建设。梳理归类常用政策法规清单38项、重点业务职责清单23项。聚焦“小马拉大车”问题,明晰与镇街职能边界,多次梳理并明确与镇街部门配合履职清单11项,助力基层赋能减负。

(二)初步完成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

顺利完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调查成果分别通过市、省、国家三级核查。启动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县级调查成果并上报,圆满完成2024年度日常变化工作。初步完成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三年计划任务,协助市局做好跨区河流自然确权登记工作。

(三)空间布局提质增效焕新升级。

加快推进区、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宁波市海曙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批实施。全区“1个城区+9个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区、市两审查和公示等工作。有序推进新的城镇开发边界内控规全覆盖,开展月湖街区、丁家街区、高桥实验学校区块等17个项目控规新(修)编或调整,推进16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海曙区“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完成市级审查。加强规划衔接传导和重大片区研究。按照“多规合一”导向,一体推进交通、水利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有序推进三江口核心区、月塘东等重大片区规划研究。积极推进驻镇(村)规划师工作,目前全域镇(乡)街道规划师入驻率实现100%。

(四)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本年度累计完成土地供应约264公顷,攻坚破难“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存量土地盘活、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核心指标并全面实现全年任务冲线,推动秀水街地块、天一阁南馆地块等两宗历史街区改造地块,完成夏禹路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海曙区气象路地段HS06-02-02a地块)、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高桥南车辆段)等重点民生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按时落地,保障洞桥镇张家垫村后王地块新村建设项目等9宗新村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2.土地储备情况。2024年度,完成经营性住宅及商服项目收储4宗5公顷。根据市区两级关于土地储备工作有关要求完成海曙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及年中调整工作,完成海曙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4—2026年)编制。三年计划收储土地27宗,面积80.4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62.97公顷,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7.46公顷。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2024年,全区采矿权许可有效期内的经营性采矿权5宗,其中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4宗(鄞江镇光溪村凤山普通建筑石料矿、鄞江镇梅园村扇子洋普通建筑石料矿、岐湖村双岙建筑用石料矿、高桥镇岐阳村乌石浪山普通建筑石料矿),矿泉水1宗(横街镇梅梁桥村灵峰矿泉水矿)。另有治理性建筑用石料采矿权3宗:(1)鄞江镇光溪村凤山第一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2)高桥镇岐湖村潘岙岭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3)集士港镇山下庄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2024年我区矿泉水开采量1.16万吨,建筑用石料开采量581.55万吨,其中经营性矿山开采259.24万吨,治理性矿山开采322.31万吨。

4.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不断提升森林质量状况。完成退化林修复6.07公顷,森林抚育266.67公顷,美丽生态廊道97.9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6.57%,比去年增加0.46%持续推行古树名木保护日常养护与专项修复双轨结合的保护机制,开展古树专项复壮23株,累计处理古树相关问题10余起。落实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后成效巩固工作,完成20万瓶的松树免疫制剂注射,保护了超12万株松树。依托慧眼森林平台,形成“烟雾识别警报—下发预警—现场图片反馈”实施的闭环处置流程。平台的实际应用成效显著,市局将其作为数字孪生底图示范应用场景的标杆案例,成功向部、省、市等各级部门进行了展示汇报,获得了高度评价与认可。

5.水资源保护利用情况。着力构建精细化的生态调水补水体系,通过科学制定并实施融合泵站翻水、河道输水、雨水利用及外江内河联动的环境补水方案,实现了环境用水的统一调度与高效利用。同时,结合河道清淤与生态修复,深挖水资源潜力,推动河湖环境保护和水美景观挖掘“两手抓”,推动水文旅融合发展,持续激发幸福河湖建设带来的共富效应。完成4条美丽河湖、2个美丽河湖片区、7个高品质水美乡村创建及幸福河湖复评工作。古林镇蜃蛟片区三期河道治涝工程获宁波市2024年度水利工程优质(它山堰)奖,横街镇美丽河湖平原片区建设工程(一期)入选省级优质项目。

(五)严守自然资源保护底线。

1.耕地资源保护情况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占补平衡“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补水”要求。有序推进占补平衡指标入库工作。完成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累计新增入库186.67公顷,其中水田指标173.33公顷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完成工程验收4个,新增耕地7.6公顷

2.矿产资源治理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区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重点区域26处废弃矿山实现开工率100%,交工率90%以上的治理要求。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自2018年累计已投入资金1.42亿元,累计修复废弃矿山生态破坏面积108公顷。

(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督查。

持续开展卫片整治工作,完成国家卫片图斑核查555个,最终确认违法占用耕地非农化图斑12宗,违法耕地面积0.411公顷,均已查处到位;完成省级预警卫片核查99个,最终确认违法占用耕地非农化图斑10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0.947公顷,其中5宗(耕地面积0.725公顷)已整改完成,剩余5宗0.221公顷已进行违法查处到位。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存在问题

(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技术规范仍需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先阶段由于配套的技术规范体系仍然有待完善,如登记数据库格式、登记系统中自然资源类功能开发、证书样式等还未完全确定,导致当前工作只能开展到权籍调查、数据入库等确权登记的前置工作。同时,由于自然自然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相对于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层级更高,比如在某一自然资源登记范围内,某一块小区域涉及征地从集体变为国有的话,那么上层的自然资源登记涉及的各类数值就会产生较大变动,这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有较大差异。一般不动产登记以后,登记范围内的内容一般不会有较大变化,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需考虑以后如何更新的问题,涉及是否主动更新还是依申请更新,以及谁来更新和更新频率等问题,后续都需要更多地从政策文件层面予以解决。

(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推进效率亟待提升。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传导下,房地产市场的低迷态势加剧土地出让难度。与此同时区域优质商住及工业用地呈现不足态势,核心城区可开发空间已接近饱和,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趋尖锐,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亟待提升。如何在有限土地资源约束下实现利用效能的最大化,已成为亟待破解的核心课题。现行批后监管体系存在监管盲区,对企业履约情况缺乏刚性约束手段,难以形成有效监管闭环部门间权责划分的模糊性与信息共享渠道的不畅导致跨部门协作效率偏低,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进度。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创新政策因配套细则缺失、审批流程繁琐等原因面临落地执行困难。

(三)自然资源保护传承与宣传推广面临双重挑战。自然资源保护责任传导还不够有力,属地政府对于自然资源保护的责任压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的“最后一公里”仍未有效打通,特别是在农村基层,仍存在重“建设”、轻“保护”的心理。以农文旅名义新增的违法占地问题呈高发态势。依托卫片等技术手段被动整改的“等靠要”心态迫切需要改变。现有的自然资源保护宣传推广体系受渠道覆盖有限、形式创新滞后、内容深度欠缺等制约,导致公众对自然资源的历史内涵、生态价值及当代意义缺乏系统性理解,参与保护的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活,民众因缺乏参与式、互动性载体,使得自然资源保护传承难以形成广泛社会共鸣与集体行动自觉。

(四)地理数据与其他行业数据融合不足。地理数据作为空间信息的基础载体,在智慧城市、应急管理、环境监测等领域具有重要价值。当前地理数据与其他行业数据的融合仍存在诸多障碍,导致难以发挥综合应用效益。不同行业的数据标准、格式和采集方式差异较大,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跨行业数据整合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进行格式转换和清洗,降低了数据的时效性和应用效率。由于各部门采用独立的信息系统,导致数据割裂,难以建立综合决策。地理数据的应用仍以基础的可视化展示为主,如电子地图、三维建模等,而更深层次的空间分析、决策支持能力尚未充分挖掘,应用场景多停留在可视化展示,深度分析仍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协助市局开展海曙辖区内市级牵头跨区域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做好资料收集、权属核实、地籍调查、乡镇协调等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开展海曙区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掌握海曙区水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等状况,基于水资源调查成果,围绕自然资源管理需求,对水域空间和水存储量主要指标开展现状及年度变化调查评价,为水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完善区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工作

(二)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提升集约节约用地水平。积极探索土地混合开发、用地功能复合、综合片区开发等路径和抓手,系统促进土地供给侧能效提升。保障产业发展需求,深入实行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推进“标准地”改革,积极做好工业用地“上楼下地”谋划,在产业功能分区、容积率奖励和跨单元统筹管理、履约监管、产权分割转让等方面做实研究,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应等新模式。着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梳理及成因分析,科学做好任务下解,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一体促进“三未”、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不断加快土地要素在“批、供、用”全过程中的流通。

(三)压紧压实责任,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压紧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力度,对非法占地行为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把“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落细处,变被动整改为主动预防,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屡整屡犯,不断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加强自然资源规划领域普法、执法力度,针对信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力量做好分析研判,加强部门沟通协商,努力寻求化解对策。针对行政争议中暴露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举一反三,稳妥推进立体多元案例溯源治理体系构建、行政复议诉讼大复盘、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体制改革、镇(乡)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管理、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和力量优配等工作。

(四)深化数据整治,推进多源地理信息数据融合应用。畅通上下数据链条,依托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衔接省市县三级空间治理仓,构建数据“上传、回流、反馈”循环体系,精确强化时空关联,重点围绕“地、房、人、物、事”等基层治理核心对象,以建筑实体为空间载体,以标准地址为纽带,基于空间关联技术,构建规划、现状、确权登记关联融合以及建筑物、自然人、企业时空连接,刻画楼宇人口全息画像,实现基础地理、自然资源规划、社会经济、物联感知等4大类数据的全面融合,力求各类基础信息无死角覆盖。建立多部门的地理信息协同报送机制,更新POI、地名地址等数据,实现“四”快目标,即快发现、快更新、快归集和快提供,绘制出一幅权威鲜活的“市域空间治理全景图”。


来源:萤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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