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生产许可证被取消

发布时间:2008-01-18 00:00:00   编辑:石材网

近一年来,矛盾突出、反映强烈的有关建筑幕墙工程管理重复行政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目前,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第86项建筑幕墙生产许可证被列入取消项目。

此次国发(2007)33号文《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指出,2007年4月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批和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四批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58项(下放管理层级29项、改变实施部门8项、合并同类事项21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业内普遍认为,只要依照《建筑法》严格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取消生产许可证不会影响建筑幕墙工程质量,建筑幕墙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完全可以保证的。(文/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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