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西部地区举办初、中级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5 00:00:00   编辑:石材网

中国石材工业协会
河南石材工业协会

中石协[2008]01号


关于在中西部地区举办初、中级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2004]15号文件关于“全面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出发点,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细做好,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工作做强做大”的要求,中国石材工业协会决定,在中西部地区开办初、中级石材护理工职业资格证书考核鉴定培训班。培训班委托河南省石材工业协会承办。

一、培训与考核对象

中西部地区从事石材加工及石材应用护理专业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初级工: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中级工: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培训方式与内容

培训采用自学与授课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侧重实践。开班前,学员应进行30天以上的自学。开班后由富有实践经验的业内专家和工程师授课、辅导并指导实践。培训班理论学习4天,实际操作1天。

学习的理论内容为:石材基础知识、石材养护的必要性和意义、石材的防护与养护、石材病症的防治、石材的翻新技术、与石材护理相关的标准、国内外石材养护现状。同时按照《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实际操作,掌握操作要点。

四、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加问答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自修学时不足30天者不能参加考试。

五、颁发证书

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均合格者,由国家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证书样本见后)。

六、学习时间、报名地点

1.学习时间:暂定于2008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报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2号2号楼102室,邮政编码450014,河南省石材工业协会,电话:0371-66219756。

3.报名程序:

(1)从豫石网下载《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填写表格时务请详细填写通讯地址、电话、手机、电子邮件等项目,以便联系。

(2)送交或函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另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3)缴纳费用。协会收到汇款后,负责邮寄自学书籍、资料。以书籍、资料寄出第7日作为自学计时开始日期。

报名截止于2008年3月20日。

七、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1.收费标准:初级班,会员单位1700元/人,非会员单位1800元/人。中级班,会员单位1850元/人,非会员单位1950元/人。含教材费、鉴定费、培训费、证书费、实习操作费、餐费等,住宿费自理。

2.交费方式:

(1)银行卡存入:中国建设银行卡号 4367422430070155856,户名:张靖涛。

务请在存款二日之内将报名人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存款凭条传真到:0371-66219756,以免延误。

(2)邮政电子汇款:地址同报名地址,收款人屈蕾。

(3)单位汇款:户名:河南省石材工业协会,开户行:建行郑州新通桥支行,账号 41001523013050201798。

八、主、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中国石材工业协会联系人:邓惠青 韩云

报名电话/传真:010—68348892/010—68340348

电子邮箱:dhq6868@sina.com

河南省石材工业协会联系人:张靖涛 王新世

报名电话/传真:0371-66219756

电子邮箱:zhjt19420106@tom.com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中国石材工业协会河南省石材工业协会

2008年1月2日

附件: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doc

(石材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互联网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