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颁布建筑业民工专用合同

发布时间:2004-10-29 00:00:00   编辑:石材网

天津市日前颁布的“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护身符”。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由天津市建委与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颁布并施行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的通知》于近日实施。按照规定,天津市建筑企业和外省市进津建筑企业应自用工之日起10日内与招用的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订立专用的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招工单位在用工10天内拒绝与民工订立专用劳动合同,将受到劳动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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