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工前交工资保障金0.4‰

发布时间:2004-11-12 00:00:00   编辑:石材网

重庆市建委透露,今年11月内,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将出台,破解欠薪难题。

据了解,重庆市建委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拟订出一份清欠保障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目前正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征求意见。一般来说,一个工程项目中农民工资总额占工程总造价的0.7‰-0.8‰。办法规定,要求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0.2‰交纳工资保障金,共计0.4‰。

重庆市建委清欠办负责人说:“和以前的文件、办法相比,这次即将出台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更具可操作性。占工资总额一半左右的工资保障金先放在专用账户中,相当于让农民工吃到了‘定心丸’。一旦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发生不诚信行为,行政部门就可以动用这笔钱支付农民工工资。” 

中国工程建设网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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