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审判用房干挂石材幕墙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19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审判用房干挂石材幕墙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沈阳开发区招标办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建审判用房干挂石材幕墙项目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工程规模:
专业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0 万元。
2.4招标范围:新建审判用房干挂石材幕墙项目 。
2.5工期要求: 2011 年 9 月 5 日开工至 2011 年 11 月 5 日竣工,计划工期 6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设计施工一体化 建筑幕墙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 专业施工资质;设计资质 建筑幕墙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报名其他条件 资质要求:建筑幕墙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单位必须网上报名并且授权人本人携带有效的(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5)二级建筑建造师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具有相关设计专业的高级工程师(6)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9 月 16 日至 2011 年 9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浑南新区浑南四路1号富腾国际大厦B座2110室 (地点)同时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1 年 9 月 16 日至 2011 年 9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明湖街8号二楼)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四路1号B座2111室
邮编: 邮 编: 110180
联 系 人: 韩清晨 联 系 人: 张涛、刘丽
电 话: 85819898 电 话: 024-83812525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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