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石材幕墙 、玻璃幕墙、雨篷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19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招标序号:丽建招A 2011143号
一、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建设项目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石材幕墙 、玻璃幕墙、雨篷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玻璃幕墙3483.42m2,石材幕墙8141.83m2,雨篷62.74 m2。
工期要求: 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具体时间投标人应服从业主安排,暂定为90日历天(预埋件工期不计)。 质量要求:合格 工程造价:7893357元
三、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
3、丽水市外建筑业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1年9月16日 起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
2、招标文件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 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5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5楼,电话:0578-2527750),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花园路636号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
电 话:2227140、2227141 电 话:2139703 2152625
联系人:吴华强、麻鹏鹏 联系人:胡军 郭玲玲
公告发布发布时间:2011年9月16日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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