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名牌:建筑石材产品须达3亿元以上
发布时间:2012-06-13 00:00:00 编辑:石材网
随着2012年福建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的公布,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有关部门申报福建名牌产品。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今年申报福建名牌产品的门槛再度提高,其中,建筑陶瓷、建筑石材等产品须达到3亿元以上。
记者了解到,除了“销售额门槛”有所提高外,申报产品的“环保门槛”也在逐年提高。申报企业的污染排放,被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性排放标准,并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证明;重点用能企业应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验合格,其中,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应按有关规定集中采集并与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联网。
近3年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的,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工艺生产的企业,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或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不予申报。
来源:摘自福建东南新闻网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上一篇: “金刚石刀具之乡”的起与落
下一篇: 2012中国石材与矿业投融资峰会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云石链全球”行动倡议,旨在通过抱团出海,推动国际合作与创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