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用外资重大项目将受优待

发布时间:2005-03-02 00:00:00   编辑:石材网

从成都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获悉,刚刚修订完成的《成都市利用外资重大项目工作制度》已于近日正式出台。《制度》规定凡是全市利用外资重大项目都可优先纳入市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享受项目贴息等相关政策支持,优先安排项目用地、供水、供电、供气及物流运输。界定农业“门槛”最低《制度》中首次将成都市利用外资重大项目界定为重大产业化项目和其他重大项目两大类。

重大产业化项目:是指投资总额2000万美元以上或合同外资500万美元以上,或由世界500强和知名跨国公司投资的工业项目;投资总额800万美元以上或合同外资400万美元以上,或由世界500强和知名跨国公司投资的农业项目;金融、商贸、物流、会展、旅游、文化等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或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或由世界500强和知名跨国公司投资的服务贸易项目。

其他重大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或合同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或由世界500强和知名跨国公司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公路交通建设、公用事业和土地成片开发等项目;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或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区域总部项目,或由世界500强和知名跨国公司投资的技术和研发中心、软件开发等项目也在重大项目之列。扶持享受一揽子优惠按照《制度》,今后凡是成都市的利用外资重大项目都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优先纳入成都市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享受项目贴息等相关政策支持。
优先安排项目用地、供水、供电、供气及物流运输。
凡涉及项目的审批和报建事项,由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专人或专门工作小组负责跟踪承办,按项目评审调度例会议定的时限办结。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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