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签协议书 明年年底前重现绿地
发布时间:2005-04-13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深圳宝安区沙井镇黄埔经济发展公司下属的联发石矿场11日和深圳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签下了一份协议书,承诺在2006年年底前,按照相关方案将采石场整治复绿。
在这个过程中,采石场需要向政府部门缴纳相当数量的保证金,政府监管部门也将定期验收。据了解,共有10家采石场签订了这样的协议书,其中宝安7家,龙岗3家。
签约企业属于“企业整治类”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深圳生态环境的议案》(一号议案)和市政府《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深圳生态环境议案的办理方案》,深圳国土部门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对深圳55家采石取土场进行了联合大检查,针对不同采石场的具体情况,将这55家采石场分为规划限采区类、提前关闭类、企业整治类、政府垫资整治类、取土和场平工程石料生产线类5类并提出处理意见。
11日和政府方面签约的,属于第三类,即企业整治类,这一类的企业在5种类型中所占比重也较大,总数有20多家。为了加大对这一类采石场的监管力度,国土部门提出采取合约式的管理方法进行监管。据了解,除去签约的10家之外,其余也将陆续与政府部门签约。
保证金标准大幅提升
据了解,在签订的协议书中,政府方面大幅度提高了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的数额。在联发采石场的协议书上,该采石场的整治复绿范围面积大约是68715平方米,而根据协议,联发采石场必须一次性缴纳保证金154万元,折合每平方米缴纳保证金22元多,是原来的2倍有余。
按照协议,采石场所缴纳的保证金70%为整治复绿阶段工程的保证,25%作为工程竣工的保证,5%以及所得利息作为竣工后绿化和工程维护1年的保证。政府监管部门对于各个签约采石场的复绿工程进行分期验收,合格的按照完成情况返还各自比例的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还不合格,可以中止协议,没收企业已经缴纳的保证金,由政府组织治理。
国土部门考虑将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统一
根据宝安国土分局相关人士介绍,整个采石场整治复绿工程包括形式台阶边坡,水土保持工程和裸露山体复绿。其中,水土保持工程着重建设包括导水槽、平台排水沟等设施的排水系统。此套方案由国家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完成,其设计原则为整治为主,综合利用,剥离表土用于绿化复土,风化石外运或填入塘坑。
另了解,目前深圳全市还有55家采石场拥有采矿权。国土部门相关人士透露,按照以前的模式来看,采石场大都是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相分离,这使监管难度加大。他们以后将考虑是否要将两权统一,便于监管。
南方日报
来源:互联网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上一篇: 塔吉克斯坦消费市场建材前景看好
下一篇: 圣陶莎首推“亚瑟王”石英砖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广西岑溪通过“17变6”采矿权整合,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实现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