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石制村碑砸死小学生 生产方被令停产

发布时间:2005-06-30 00:00:00   编辑:石材网

塔尾社是九湖镇一个以生产水仙花为主的自然村,在村口和村道上,可以看到很多村民正在晾晒和用泥土包裹水仙花头。村口一块高近1米,宽1米多的石牌已经倒塌,村民说倒塌石头重达400多公斤。

6月26日下午5时许,村庄的少年王跃斌(13岁)和另一位名叫王俊强的少年(14岁)正在新立的石牌边上玩耍。突然,他听到“哎呀”的一声惨叫声,紧接着是石头砸下的“咣当”声,只见倒塌的石牌压到了王跃斌,正在村道对面六七米处整理水仙花的王建华赶快跑了过去,这时,附近的村民王国祥、陈素月及路过的水果摊主也赶过来帮忙。3人合力把石头掀开,1人把被压着的少年拖了出来。有村民马上拨打了漳州120的急救电话,20分钟后急救车赶到。当晚6时左右,小孩被送进医院急救室,经过3个多小时全力抢救后不治身亡。据医生诊断,王跃斌系因被石头压到胸腹部,导致内脏器官破裂大出血死亡。

王跃斌的父亲王加进对石牌的质量问题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出现石牌倒塌的原因是:石牌的上半部和下半部的连接处太短,上半部石牌重达400多公斤,套在仅有四五厘米的凹槽,显然是不牢靠的。

而石牌制作的联系人、村老人协会王和根和村民张克强介绍,5天前,石牌的制作商、九湖林前石材厂派人前来安装时,他们就提出,只有四五厘米的榫,连接基座和石牌,不够牢靠。而安装人员说,已经这样做了好多个,都没有什么事儿,等水泥凝固了,就可以了。

据村里老人协会王和根说,做这个石牌,是因为村口旧村牌写的是“塔美社”,而现在一般都写作“塔尾社”,许多外来人员找不到村庄。村里老人协会才合计着,把旧牌敲掉,在附近做个新的。他们跑了附近村庄,看到青花岗岩做的村牌不错,就循着上面的电话,找到了加工制作单位——九湖林前石材厂,以2800元的价格,委托厂家设计、加工和安装“塔尾社”的新村牌。

生产、制作单位林前石材厂是一家小型的石材加工、制作企业。厂区内除了加工器械之外,还有些石板材和石地板。该厂厂长、林前村干部郑庆鸿说,企业主要生产地板等石制品,原来登记注册的名字为“龙海市乌石岩石制品有限公司”,已经停产一段时间了,因为是同一个乡镇熟悉的人来找,希望能够帮助做个村牌,他才勉强接下了这单业务,还给他们作了优惠。

郑庆鸿说,“塔尾社”村牌的基座和名称牌是他厂里做的,而在上面打制社名、制作单位及日期是他雇用一个叫“平辉”的漳浦人做的,并由他负责安装,共花了三四百元。郑认为,黏结的榫不是事故原因,这种结构的石牌厂里做了七八个,至今没有出过问题,出现倒塌,和黏结水泥没有凝固有关。由于水泥还处在保养期(至少15天),缺乏黏结力,人一去晃动,就倒下来了。

当被问及作为制作单位,在保养期内是否需要在旁边设置警戒线,郑庆鸿说,本来厂里是不负责石牌的安装,是熟人才多了这项服务,厂家和石牌不在一起,石牌管理责任应由村里负责。郑庆鸿认为厂家没有责任,但他也表示,如果从人道主义的角度,他愿意给死者一点安抚。

事发当日民警赶到现场后,作了勘查和笔录,初步作出“属于安全生产事故,非刑事案件”的结论,并将案情报告了九湖镇政府。九湖镇副镇长洪海江赶到现场。他向记者介绍,案情已经在6月27日上报给龙海市安监局。需要等安监部门到达后,并对事故责任原因进行勘查、认定后,才能商谈其他事项。洪海江同时要求通知厂方,停止这种结构的石牌制作,对于类似结构的石牌,进行登记、检查,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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