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粉尘影响居民 非法石材加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05-07-19 00:00:00   编辑:石材网

7月10日,霞浦天安花苑的群众反映,坐落于福建福宁新城护城河沿路老干局宿舍南面的8家石板材加工,未采取任何措施控制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噪音、粉尘和污水给周围群众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7月11日,来到了福宁新城护城河旁,刚走到群众所说的石板材加工店,就不断地听到石板材刺耳的切割声,而那迎面扑来的石板粉尘更是让人无法靠近。原来,与这些石板材加工店毗邻的就是天安花苑。一位住在护城河老干局宿舍的老大爷道出了心中的无奈。他说这些石板材加工店是去年就在这里落户,不仅没有通过环保审批,也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时还占道经营。石板材的加工更是没日没夜,噪音、粉尘,吵得让人无法休息。

这些石板材加工店的非法的生产给群众生活带来影响,难道居住在新城区的群众就没有向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不是没有反映,只是到了最后它们还是毫无顾忌,继续生产。”老大爷这样说道,环保部门不知来了多少次,每一次都要求它们停业整改,可是等执法人员前脚一走,它们又继续开工。

石板材加工厂不顾对群众的生活影响,屡禁屡开。为何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监管无效,为何无证照加工厂不给予取缔?为何占道经营似乎成“当然”?住户的心中有解不开的疑问。根据执法人员介绍,霞浦县城区内目前共有石板材加工店34家,这些石板材加工店均未经过环保审批,也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由于这些石板材加工店未采取任何措施控制污染,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特别是福宁新城中的石板材加工店无序的、非法的生产,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留下了隐患。

2004年5月,霞浦县环保局根据福宁新城中石板材加工店的环境污染现状和县创城委的指示精神,多次督促福宁新城中的石板材加工店迁出城区,但是这些石板材加工店中只有2家答应迁出城区,其他16家都置之不理,继续在原址进行生产。

2005年3月3日,霞浦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位于福宁新城中的16家石板材加工店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这16家石板材加工店放弃了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又不履行处罚决定。5月23日,该局针对福宁新城河沿路老干局宿舍南面几家石板材加工店噪音污染严重的实际情况,依法对其中4家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石板材加工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月30日,霞浦县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后向这4家石板材加工店下达了《行政裁定书》,要求这些石板材加工店在收到裁定书之日内立即停止生产。但是,这些加工店是否依法履行呢?从现场看似乎执法并无奏效。

近年来,霞浦县新区新建的楼房比较多,入住户也达到60%-70%左右,因此,石板材的需求量上升。为解决城区石板材业环境污染问题,霞浦县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尽快石板材集中加工经营市场,将城区内的所有石板材加工店迁入集中加工经营,实现污染集中控制。同时工商部门应该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查处取缔,环保部门依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城建部门对其占道经营给予查处。日前,霞浦县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对于群众所反映的这些问题进行逐步研究解决。

闽东日报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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