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东新办石材矿山需达1万立方

发布时间:2006-01-09 00:00:00   编辑:石材网

今年山东省将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力度,严格依法审批矿业权,要求新办煤矿生产规模要达到30万吨/年、铁矿2万吨/年、石材矿山1万立方米/年。

该省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适度调控矿权审批总量和开采总量,继续暂停石膏矿审批,暂停新上小铁矿审批。开发的同时加强地质环境保护,认真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和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激励政策机制,加大修复治理力度,使城市周边和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被毁山体得到有效治理。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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