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批建筑农民工获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06-03-01 00:00:00 编辑:石材网
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已为其厦门软件园二期工程一项目工地所有农民工交纳了6.14万元工伤保险费。据悉,这是厦门市《关于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征收到的首笔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2006年1月6日,厦门地税部门开始受理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业务。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充当“领头羊”,于近日到厦门湖里地税局缴纳保险。
据统计,厦门外来务工人员70多万,其中从事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等行业的约有9万人。此类行业的工作条件艰苦,风险高,劳动强度大。今年1月1日起,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行业特点,建立弹性灵活的参保办法,可单项办理工伤保险。
根据规定,企业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5‰为项目工地所有农民工投保,企业每月须向地税部门递交增减的员工名单。
劳动部门称,假使一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不幸发生事故,所归属的企业帮其缴纳了工伤保险,且该民工的名字就在企业上交报备的员工花名册上,他即可享受到劳动部门提供的工伤保险金。劳动部门还提醒,在厦建筑企业应尽快为其建筑工地的农民工投保,农民工也可要求企业为其买单,以保障自身利益。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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