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羊雕塑引发侵权案21日广州开审

发布时间:2006-03-24 00:00:00   编辑:石材网

3月21日,广州雕塑院状告家乐福广州卖场侵犯著作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家乐福广州卖场因使用印有五羊雕塑的宣传画而被广州雕塑院起诉,并被要求停止侵权和赔偿三十万元人民币。这是广州雕塑院准备打的数十起同类官司中的第一起。

五羊雕塑著作权究竟是属于广州市政府还是广州雕塑院,或作者所有,在法庭上,原告和被告争论不休。

闻名广州的五羊石雕像,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由雕塑家尹积昌、陈本宗和孔繁伟等受前广州市市长朱光指示、越秀公园的委托,根据广州五羊传说而创作的。自去年起,广州雕塑院七人调查小组展开调查,发现印有五羊雕塑图案的商品随处可见,比如说烟、酒、油漆、月饼、电话卡等,甚至路边广告牌、出租车上、游船上都可以看到五羊雕塑的图片。

为此广州雕塑院向一百多家涉嫌侵权的单位发出了律师函。有的企业在收到律师信后,展开协商并达成了补偿协议;但大部分的企业,还都持观望态度。

在庭审中,被告方的代理人认为,广州历史就有五羊传说,广州也因此得名羊城。五羊雕塑目前已成了广州地方文化的一部分,是广州的一个公共艺术符号,正因为大家都将五羊雕塑当成历史公共财产,所以今天才拥有一定的知名度。

而且当时广州雕塑院是按照原市长朱光的指示创作的,可以说,五羊雕塑是属于市政建设。原告并没无充足的理由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应当归属广州市政府或越秀公园。

原告认为,即使是广州市政府委托广州雕塑院制作,也不影响作者拥有五羊雕塑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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