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地区加强石材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06-04-05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湖北省黄梅县环保局近日出台一系列管理规定,以加强对石材行业的监管。把全县石材矿点分为可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在限采区和可采区内所有石材开采、加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制度。石材加工厂家必须要有“三池一场”(即切边池、磨光池、厂区雨水沉淀池和石渣废料、废渣存放场)。“三池”内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废渣堆放必须要有防止污染环境措施的固定堆放场。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县环保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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