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调整部分矿种矿山最小开采规模
发布时间:2006-06-22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日前,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等6部门结合福建省矿产资源特点,重新修订了福建省新建、已建生产矿山部分矿种最小开采规模目录,对新建、已建生产矿山部分矿种最小开采规模作出调整,8种新办非金属矿不再设立中型以下矿山,7种非金属矿不再保留小型规模矿山。
按照修订后的目录,福建省对新办的石灰石(露采)、萤石、高岭土、瓷土、叶蜡石、饰面石材、建筑石料、矿泉水等本省优势非金属矿产不再设立中型以下矿山;对已办的石灰石(露采)、高岭土、瓷土、叶蜡石、玻璃用砂、饰面石材、建筑石料等本省优势非金属矿产不再保留小型规模矿山。对新建矿山低于最小开采规模的,各部门不得为其办理采矿许可、项目核准、生产许可、环保审批等相关手续;对已建矿山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的,要进行资源整合,凡不予整合或无法整合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石材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互联网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上一篇: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倾力打造“黑色花
下一篇: 浙江省嘉兴市石材市场整治工作全面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广西岑溪通过“17变6”采矿权整合,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实现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