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9月我国花岗岩石材出口持续增长
发布时间:2006-11-14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据海关统计,2006年1~9月,我国出口花岗岩石材(花岗岩石材及制品)455.8万吨、价值10.6亿美元,比2005年同期(下同)分别增长17.4%和12.2%。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一般贸易出口占主导地位
2006年1~9月,我国一般贸易出口花岗岩石材10.2亿美元,增长11.7%,占出口总值的96.2%;加工贸易出口0.4亿美元,增长19.7%。
二、对日本出口大幅下降,对美国出口增长迅速
2006年1~9月,我国花岗岩石材对日本出口3亿美元,下降11.2%,占出口总值的28.3%,是我国最大的出口市场;对美国出口1.3亿美元,增长30.2%;对欧盟和韩国出口持续增长,分别出口2.7亿美元、1.3亿美元,分别增长16.7%和12.6%。对上述国家(地区)合计占出口总值的78.2%。
三、私营企业占据出口主体,且出口快速增长
2006年1~9月,我国私营企业出口花岗岩石材6.1亿美元,增长22.3%,占出口总值的57.8%;外商投资企业出口2.5亿美元,下降1.1%;国有、集体企业分别出口1.5亿美元、0.4亿美元,分别增长3%和0.5%。
四、出口均价小幅下跌
2006年1~9月,我国花岗岩石材出口均价为231.7美元/吨,比2005年同期242.5美元/吨的均价下跌4.5%。
我国石材储量居世界首位,石材生产加工能力以及出口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一。目前国内石材开采加工行业仍然存在的诸多问题,值得关注:
(1)小企业数量过多,低价竞销现象突出。据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石材行业以小型开采、加工企业为主,小型企业数量占90%以上,中型企业不足5%,大型企业基本没有,企业的规模、技术水平和分布呈现“小、散、乱”的特点,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低价竞销情况突出。
(2)开采手段落后,石材的利用率较低。企业为了减少前期投入,大都采取“放大炮、挖山脚”的原始作业方式开采,大量被炸碎的石材无法用于制作正规产品,只能用来当作工业填充物--超细重钙粉的生产原料,或者干脆被丢弃,使得石材的荒料利用率不足50%,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3)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现象严重。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规划,造成矿山无序开采,加工石材产生的粉尘、废水(灰泥)和噪声,加剧了生态环境恶化。某些地区由于过度开采造成森林植被破坏、山体松动,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自2006年9月15日起,我国取消部分石材产品的出口退税,并将其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这对规范行业秩序、保护我国石材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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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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