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发布关于终止环境空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4 21:11:57   编辑:石材网

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终止环境空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亦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根据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研判结果,我市目前已达到预警解除条件,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1月24日12时解除重 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II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善后工作,并于应急终止3个工作曰内按时报送应急评估报告。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