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凌源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发布时间:2019-12-02 22:34:15   编辑:石材网

凌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三边两线”为重点,以“青山工程”和矿山复绿行动为载体,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强化源头管控,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编制《凌源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矿山数量,推进开发整合,矿山总数由“十二五”初期的77个压缩到目前的56个。

严格落实矿山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按“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落实矿山企业保护与治理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开展恢复治理矿山16个,累计投资818.61万元,其中柏杖子金矿、翅冀矿业2家企业已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政府真金白银投入开展废弃矿山治理。明确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纳入凌源市政府年度预算,以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城镇周边区和重要交通干线、主要河流沿岸可视范围“三区两级”为重点,开展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投资880.63万元,治理废弃矿山3个。

强化依法管理矿山生态环境。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矿山企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实现定向检查,精准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山新建、扩大生产规模、变更开采矿种和开采方式,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造成重大环境破坏,不能修复的,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所有矿山全部编制了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执行环境治理基金制度,累计存储治理基金6210.85万元。

强化宣传教育,普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矿业权人由不情愿、不自觉缴纳环境治理基金和开展治理工作,转变为开发矿产资源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必须缴纳环境治理基金、必须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作为采矿权延续的前置条件。严格履行企业保护与治理义务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治理义务的矿山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来源: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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