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春珠石材厂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遭处罚

发布时间:2016-10-21 16:57:40   编辑:石材网

10月21日讯 近日,北京市平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京平)发改检处[2016]5号行政处罚书,北京市春珠石材厂因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被罚款五十元。

记者了解到,2016 年9月26日,北京市平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执法人员在价格行为检查中发现,北京市春珠石材厂存在销售(收取)建筑材料时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平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令北京市春珠石材厂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并罚款五十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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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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