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行工程预选承包商制

发布时间:2004-09-24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日前,深圳市建设局透露,深圳市将推行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

制度规定承包商应先申请承包名录,只有进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才能参加政府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工程的投标。此次申报该名录的施工(含园林绿化)、监理企业及设备和材料供应商须是在深圳市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公司或分公司,法人公司成立时间须在一年以上;具有国家规定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资格证明文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近三年内在深圳市有相应的工程施工、监理或销售业绩的企业。

在其申请加入名录之日起的前一年内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因行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或暴力抗法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承接违法建筑的设计、施工、监理业务;发生三级(含三级)以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承包商不予列入名录。


来源:互联网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