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材应贴辐射量标识
发布时间:2007-07-25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的《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规定,今后销售装修用石材必须出具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有委员提出,含有天然放射性的产品,应该贴上统一的“辐射污染检测合格标志”,以方便市民辨识。
公众对辐射污染关注度不断提高,委员们纷纷表示,立法应该补充一条:“公布对社会有危害的放射源的信息。如,它的形、所在位置、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等。”一些委员还提议,要对放射源定期检测并公布最新的污染情况,就像在噪音污染严重的地方安装分贝仪一样,可以让大家看见污染的程度,发挥警示作用。一位委员说:“及时公开辐射污染的状况,可以消除不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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