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将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05-02-23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日前获悉,为提高江苏省徐州市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徐州市将对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实行听政制度。 

听证范围符合下列条件的市政建设项目,应当举行听证:市财政投资、列入市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重大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或涉及公共利益、影响城市功能及形象的项目。 

听证组织听证会设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听证主持人由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担任;听证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记录员由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指定。听证会代表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关联性,一般由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害关系人以及城建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市民代表、利害关系人可以采用公告、报名、筛选的方法确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由市政府聘请。听证要进行材料准备,包括市政建设规划方案、可行性及必要性、项目资金来源、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估等。 

据悉,听证会在市政府常委会议讨论当年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前举行。听证会公开举行,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政府在举行听证会30日前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并至少在举行听证会的10日前将通知书、聘请书和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 

意见处理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在筛选各地、各部门申报的市政重点工程项目时,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在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每年的市政重点工程项目时,应当将举行听证会的情况、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以及采纳、不采纳的理由,如实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并向新闻媒体公开听证会的采纳情况。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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