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规范房屋建筑等招标预算造价

发布时间:2005-03-11 00:00:00   编辑:石材网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计价行为,合理确定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引导建筑施工企业理性报价,福建省建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造价的编制和审核的通知》。

《通知》指出,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即为最高控制价;招标文件应明确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可提出不少于三个品牌,不得有暂定材料品牌或暂定价格,不得有暂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预算造价中的材料、设备价格应当进行询价;预算造价应当结合拟建工程项目实际,以合理的施工方法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经核实,预算总造价误差超过3%的,按质量低劣处理,并以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审核单位不得以上浮或下降幅度来确定预算造价(最高控制价);发现工程量清单或预算造价编制和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发现有意增减工程量清单、抬高或压低价格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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